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调剂信息汇总,附调剂录取情况、调剂来源等

考生想调剂到理想的院校,需要根据自己的成绩,参考往年的复试情况,及时关注院校的调剂信息。以下是研新生的考研大数据库统计的2

022年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调剂专业人数及生源数据分析,供各位准备调剂到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同学参考使用。

一、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 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 同。

(5)1.调剂考生复试比率不低于 200%。

2.调剂排序 按照调剂志愿的分专业(研究方向)初试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试总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国语、 业务课 1、政治理论进行排序。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 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2022年)

全日制:

中医基础理论100501

中医临床基础100502

方剂学100504

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

中医内科学100506

中医外科学100507

中医骨伤科学100508

中医儿科学100510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

中医妇科学105704

中医儿科学105705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中医内科学100506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

中医内科学105701

中医外科学105702

针灸推拿学105707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中医外科学100507

中医外科学105702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生药学100703

药理学100706

中药学100800

中药学105600

针灸推拿学100512

中医医史文献100503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护理105400

三、2022年调剂录取情况

(此数据来源于研新生考研调剂系统)

四、调剂复试细则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有关科目。

1.外语听说测试

满分 30 分。测试工作由外国语学院和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统一进行,具体方案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复试实施方案》执行。

2.专业综合测评

满分 185 分,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该测评由有关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

满分 120 分,包括:业务知识考核(50 分),对研究方向目前进展的了解(25 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5 分)。

对于报考中医硕士(1057)专业学位的考生,要加强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加强对专业学位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创新能力

满分 50 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工具书、文献的检索、应用能力和对科研方法的掌握程度(25 分)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5 分)。

(3)教学能力

满分 15 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行为举止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查,在复试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核情况,并明确是否合格。

4.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加试

对同等学力人员通过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加试,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人监考。加试将加强同等学力人员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

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试卷满分为 100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评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录取名单。

2.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况,择优录取。基本录取标准如下:

(1)总成绩排序 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无调剂考生,则本专业复试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有调剂考生,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优先排序,调剂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同专业(方向)复试考生如总成绩并列,参考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同时并列,依次按初试外国语、业务课 1、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

3.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之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3)复试成绩<129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不计入总分,低于 60 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的考生,考核方式和录取标准参照此方案执行。

(6)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除复试中面谈考核外,学校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更多考研调剂、复试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将一一为你解答!

Add a Comment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京ICP备14027590号-343